龙洲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1-06 18:13:36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集团)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规避沥青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金额:兆华集团 2025 年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8,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 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
2.交易方式: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的期货交易所及受证监会监管的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交易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工具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沥青。
3.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前述期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兆华集团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兆华集团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兆华集团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沥青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兆华集团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行情大幅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市场流动性不足,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不当、操作失败的风险。
5.政策风险: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了《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结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及风险管理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兆华集团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兆华集团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期货及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细化交易审批流程、风险管理措施,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兆华集团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兆华集团将严格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计划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兆华集团将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
5.公司运营管理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六、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兆华集团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减少生产经营中因沥青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业务审批
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措施到位,可有效降低沥青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