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03 18:20:0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对《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崔亚民 陈贺 申屠红毅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