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公告时间:2025-01-02 19:09:3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蓝集团
股票代码:301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厚德成长驱动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3104X10
股份变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
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华蓝集团、上市公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GV985
基金成立时间 2019 年 7 月 22 日
基金备案时间 2019 年 8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074722Q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编码 P1069490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李克刚
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经营期限 无限期
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3104X10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
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
基金管理人主要经营业务 证券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
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
方可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责任人情况
姓名 性 职务 国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
别 籍 地 权
李克 男 执行董事,总经 中 广东深圳 否
刚 理 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
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蓝集团股份。信息披
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雷翔先生等 10 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雷翔
先生等 10 人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所持华蓝集团共计 7,587,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1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 占目前总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本比例 本比例
(股) (股)
(%) (%)
合计持有
- - 758.7 万 5.131%
股份
健行厚德成
其中:无
长驱动私募
限售条件 - - 758.7 万 5.131%
证券投资基
股份
金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转让方):雷翔
甲方2(转让方):赵成
甲方3(转让方):钟毅
甲方4(转让方):莫海量
甲方5(转让方):邓勇杰
甲方6(转让方):吴广意
甲方7(转让方):李嘉
甲方8(转让方):何新
甲方9(转让方):单梅
甲方10(转让方):费卫东
乙方(受让方):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标的股份的数量、比例
甲方同意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5.131%的非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即 758.7 万股股份)转让给乙方管理的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乙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式受让标的股份。具体减持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万股) 减持比例
1 雷翔 287.16 1.942%
2 赵成 101.95 0.689%
3 钟毅 64.62 0.437%
4 莫海量 16.71 0.113%
5 邓勇杰 16.19 0.109%
6 吴广意 120 0.812%
7 李嘉 8.5 0.057%
8 何新 62.69 0.424%
9 单梅 35.26 0.238%
10 费卫东 45.62 0.309%
合计 758.7 5.131%
(二)股份转让价格与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