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2 15:50:28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2,220.0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0%
累计已回购金额 26,083.0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2 元/股~1.71 元/股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住楼市股市”及国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强化上市公司价值管理工作精神,充分体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回购方案实施股票回购,截至 2025 年1月2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9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 1.89 元/股上
调为 2.62 元/股(即:本次上调方案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1.75
元的 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7 月 2 日、7 月 24 日、12 月 1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29)、《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2)、《关于上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 2.62 元/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222,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1.71 元/股,最低价为 1.0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260,830,100.08 元(不含
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