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1-01 15:33:58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盈森
股票代码:002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海鹏先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治军先生(一致行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丽女士(一致行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王国太先生(一致行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2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指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本公司/美盈森 指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份 指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海鹏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治军、王丽、王国太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海鹏所持美盈森部分股份因司法拍
卖导致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王海鹏
1、姓名(包括曾用名):王海鹏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418271971********
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6、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 A 栋
7、通讯方式(电话):0755-29751877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王治军
1、姓名(包括曾用名):王治军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403011978********
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6、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 A 栋
7、通讯方式(电话):0755-29751877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王丽
1、姓名(包括曾用名):王丽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405261976********
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6、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 A 栋
7、通讯方式(电话):0755-29751877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四)王国太
1、姓名(包括曾用名):王国太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403011948********
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6、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 A 栋
7、通讯方式(电话):0755-29751877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海鹏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治军、王丽、王国太均为自然人,王海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治军、王丽为王海鹏之兄弟姐妹,王国太为王海鹏、王治军、王丽之父,因而构成《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王海鹏 王治军 王丽 王国太
31.43% 8.95% 0.30% 0.00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海鹏先生所持153,132,3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按照(2024)粤03执恢64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上述股份被竞买人全部竞得。
2024年12月30日,王海鹏先生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粤03执恢641号之三、(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四、(2024)粤03执恢641号之五、(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六、(2024)粤03执恢641号之七、(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八、(2024)粤03执恢641号之九、(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一、(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二、(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三、(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四、(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五、(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六、(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七、(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八、(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九],裁定上述被司法拍卖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主动增加或减 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姓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 634,495,296 41.43% 481,362,936 31.43%
王海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623,824 10.36% 5,491,464 0.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5,871,472 31.07% 475,871,472 31.07%
合计 137,026,811 8.95% 137,026,811 8.95%
王治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256,703 2.24% 34,256,703 2.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770,108 6.71% 102,770,108 6.71%
合计 4,619,200 0.30% 4,619,200 0.30%
王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19,200 0.30% 4,619,200 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28,000 0.002% 28,000 0.002%
王国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00 0.002% 28,000 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王海鹏先生所持 153,132,36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4.13%,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被深圳中院按照(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二《执行裁定
书》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深
圳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上述股份被竞买人全部竞得,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2024 年 12 月 30 日,王海鹏先生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
粤 03 执恢 641 号之三、(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四、(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
之五、(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六、(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七、(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八、(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九、(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
十、(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十一、(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十二、(2024)
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十三、(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十四、(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十五、(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六、(2024)粤03执恢641号之十七、(2024)
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十八、(2024)粤 03 执恢 641 号之十九],根据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