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1 15:33:05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 3 人,实到 3 人。鉴于公司相关工作需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全体监事同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更好地实施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利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