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1 19:27:05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100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6 日 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田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资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00 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