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30 19:13:1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
一、我们对《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