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赤峰黄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4-12-30 18:43:31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证券代码:60098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公司经营业绩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21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20,01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
五、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已回购的赤峰黄金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为公司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即14.50 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为 8.04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为 8.27 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资产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适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声明 ...... 2
风险提示...... 3
特别提示...... 4
释义 ...... 7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8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8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及购买价格...... 10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12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14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19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0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2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 2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赤峰黄金/公司/本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理办法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赤峰黄金股票、公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司股票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赤峰黄金A股普通股股
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
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十部分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1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0,010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总人数共计不超过 21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持有份额上限对应
拟持有份额占本员工
姓名 职务 的标的股票数量
持股计划比例
(万股)
王建华 董事长
吕晓兆 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高波 董事、副总裁
成振龙 监事会主席
379.5650 25.00%
季红勇 监事
陈志勇 副总裁
周新兵 副总裁
董淑宝 董事会秘书
核心骨干员工 1,138.6950 75.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