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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18:35:59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6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有机发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继续存续,天马有机发光依法注销,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上海天马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7803068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3,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杜劲学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 888、889 号
7、成立日期:2006 年 04 月 07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
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6,631,739,344.56 7,194,707,954.79
总负债(元) 3,388,936,609.40 3,681,430,374.24
净资产(元) 3,242,802,735.16 3,513,277,580.55
项目 2023年1-12月 2024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6,398,021,267.19 5,920,042,131.23
利润总额(元) 167,334,285.15 243,078,822.12
净利润(元) 207,272,672.03 270,250,979.33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7752362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员涛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空北路 3809 号
7、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有机发光显示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有机发光技术、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962,446,045.82 926,244,904.74
总负债(元) 558,240,450.79 519,346,935.83
净资产(元) 404,205,595.03 406,897,968.91
项目 2023年1-12月 2024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4,803,233.35 21,011,349.29
利润总额(元) 5,725,399.89 2,692,373.88
净利润(元) 5,725,399.89 2,692,373.88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由上海天马吸收合并天马有机发光。上海天马作为合并方,依法承继被合并方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两家公司的原注册资本之和,天马有机发光将依法注销。
(二)合并基准日:由合并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商议确定合并基准日。
(三)合并手续办理:合并双方签署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依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税务、工商等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四)其他程序安排: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上海天马、天马有机发光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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