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佛慈制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公告时间:2024-12-30 16:47:50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或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包括房产、建筑物、设备以及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屋装修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信息化建设及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一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按本办法规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余均为一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行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培育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投资项目规模应与企业生产经营、投融资能力、投资滚动发展等情况相适应,充分体现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3.严格投资管理,加强投资项目论证,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投资项目需纳入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作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日常管理。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计划调整方案;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报批、备案以及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估算进行审核,对投资效益进行复核并评价。
第九条 公司法务风控审计部主要负责了解并识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并对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取得方式、项目参与主体、公司参与方式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组织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责任部门和子公司
1.编制并上报本部门、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本部门、本公司业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论证、上报和组织实施;
3.负责本部门、本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自评工作,并负责配合提供公司组织后评价工作所需基础资料;组织开展一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第三章 投资项目审批决策
第十一条 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决策固定资产投资事项按照《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党委会前置程序;
2.投资总额小于5,000万元的单个主业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不含本数)的单个主业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5,000万元以下的单个非主业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4.投资总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主业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5,0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非主业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建议书必须明确主要投资规模、产品规模、技术经济指标、融资方案、风险防控、实施进度及关键时间节点,以上控制性指标作为项目目标管理和后评价的主要依据;
2.具备相应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论证纪要;
3.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的项目,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等;
4.企业有关决策文件;
5.财务总监或财务部负责人意见;
6.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三条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法务风控审计部、财务部等部门对项目出具审查意见,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预审查并出具初步意见,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强度、投资进度、投资收益、风险控制、融资方案等。
第十四条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审查完成后如需报批,则由责任部门、子公司按照预审意见开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置手续政府报批工作,完成前置手续报批工作后,正式上报公司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董事会办公室根据预审意见结合前置手续报批情况
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出具核准意见,由责任部门、子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一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审后纳入年度投资计划,董事会办公室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备案,由责任部门、子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各审批主体不得超越权限审批或拆项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十七条 已核准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做变更和调整。确需变更和调整的,需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履行审核决策程序。
1.项目投资超预算投资总额的;
2.项目主体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的;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等控制性目标发生变更的;
4.增加或减少项目实施内容的。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终(中)止的,按照本办法实施投资的审批和决策权限执行。
第十九条 属于续建或跨年度的投资项目,其项目投资立项无需重复报批,但应将结转的资金需求纳入下一年度项目投资资金预算。
第四章 投资项目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已批准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有序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实时跟踪、分析、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责任部门、子公司应于每月月底前定期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固定资产报表应包括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及其它需要报告公司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责任部门、子公司应积极争取政府有关投资项目的财政奖励和税收减免政策等,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报告进展信息,必要时公司将给予协助。
第二十四条 对中央、省、市级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相应规定办理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后期管理。
第五章 投资项目后评价
第二十六条 责任部门、子公司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七条 责任部门、子公司应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工投产后6至18个月内自行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形成自评报告。通过项目后评价,完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收益,总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经验,为后续投资活动提供参考,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开展后评价,并将责任部门、子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结果纳入其负责人业绩考核。对没有达到项目预期效果的进行追责,对于项目实施效果好、超过预期的要给予奖励。
第六章 投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档案资料。
第三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要注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以及后评估全过程形成的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收集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核销后,留底保管。凡分期或分子项交工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个
子项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收存项目档案。具体管理办法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实施。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公司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项目投资、进度、效益效果等按计划目标实现。
第三十二条 对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有重大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对公司战略经营目标做出重要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根据情节轻重,应当给予主管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佛慈制药002644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