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16:01:14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特色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心血管类、女性健康类、呼吸系统类、抗肿瘤类、神经系统类和抗感染类药物六大类。公司营业收入自上市以来连续保持正向增长,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1 亿元,继续维持业绩的稳健增长。
围绕“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公司将加速推进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产能建设工作,提升经营效率。
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在不断夯实特色原料药的基础上,加大寡核苷酸药物、多肽类药物和制剂的市场开拓力度,打造未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产品研发方面:公司结合发展现状及中长期规划,在研发上维持高投入,以研发引领公司快速发展。公司依托现有的绿色合成、光化学、合成生物学、生物发酵、晶体研究、寡核苷酸合成等工程技术创新平台,持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原料药和制剂产品,从小分子药物拓展到多肽药物和寡核苷酸药物,推
进在研产品研发注册进度。公司在专注新产品开发的同时,依托公司的技术优势,不断对现有主导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良和持续优化,对现有的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车间进行局部全流程自动化提升,进一步改善 EHS、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产品质量稳定性,保持公司产品的持续市场竞争力。
产能建设方面:推进天台苍山 308 吨特色原料药及 2 亿片抗肿瘤制剂生产线
项目、扬州奥锐特年产 300KG 司美格鲁肽原料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年产 3 亿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复合包装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力争尽快投入商业化生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和经营效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指引,以成本控制高效运转为抓手,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以新质生产力构建企业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持续价值,实现多维度、全方位的良性增长。
二、保障股东权益,积极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含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3 年 8,936.29 28,941.94 30.88%
2022 年 6,499.12 21,096.46 30.81%
2021 年 5,213.00 16,865.80 30.9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 20,648.41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22,301.4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 92.59%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条件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模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 e 互动”、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地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不断创新和丰富互动交流方式,重视资本市场表现,把高质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作为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高质量的投关工作提升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能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权责明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职能,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其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建议的作用,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推动治理体系构建和治理水平提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并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各自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3 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新一届高管人员的聘任工作,保障了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顺利开展,持续提高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继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的监管精神和市场动态信息,严守公司合规防线,筑牢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