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星图测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公告时间:2024-12-27 18:09:05

证券简称:星图测控 证券代码:920116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
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1栋35层)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承诺
“本单位作为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单位承诺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全文同)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本单位届时所持股份本单位仍将遵守本承诺函所提及的承诺事项。同时,本单位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本单位可以申请解除限售。
2、本单位承诺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减持股份时,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本单位将明确并披露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本单位承诺,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若本单位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减持、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7、若上述锁定、减持等内容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单位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如果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单位作为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单位承诺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全文同)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本单位届时所持股份本单位仍将遵守本承诺函所提及的承诺事项。同时,本单位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本单位可以申请解除限售。
2、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减持股份时,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本单位将明确并披露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3、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减持、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5、若上述锁定、减持等内容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单位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如果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持股 10%以上的股东(策星九天、幸福一期)承诺
“本企业作为持有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的股票仍应遵守本承诺函项下的承诺。同时,本企业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本企业可以申请解除限售。
2、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在减持股份时,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减持、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5、若上述锁定、减持等内容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幸福二期承诺
“本企业作为持有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的股票仍应遵守本承诺函项下的承诺。同时,本企业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本企业可以申请解除限售。

2、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在减持股份时,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减持、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5、若上述锁定、减持等内容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5、牛威承诺
“本人作为通过共青城策星九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星九天”)、共青城策星揽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星揽月”)、共青城策星逐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星逐日”)间接持有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股东,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通过策星九天、策星揽月、策星逐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含本人直接持有的策星九天、策星揽月、策星逐日的合伙份额,下同),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届时所持股份仍将遵守本承诺函所作承诺。同时,本人自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但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限售。
2、本人承诺,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所持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减持、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5、若上述减持、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人承诺,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特此承诺。”
(二)关于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现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