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先锋精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7:34:25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单日最高
余额,含本数)。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12 月 27 日,江苏先锋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00,000.00 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公司账户。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