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吉雅
公告时间:2024-12-26 19:17:3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锦动力
股票代码:3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工业园区益康大道229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 指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新锦动力/上市公司 指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吉 指 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雅、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同时因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受前述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影响整体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36,274,4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98%,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002.51万元人民币
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工业园区益康大道2299号
法定代表人 张后继
经营期限 2003年12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81757486073W
污水处理技术研究、污水处理及深度净化;油气田环保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液、油
田钻井泥浆废弃物和措施废液处理;环保设备、石油钻采、油田、化
经营范围 工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现场安装、维修改
造、技术服务;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机
电设备安装;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后继 3,877.86 29.8239%
2 王万兰 3,877.24 29.8192%
3 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00 9.2290%
4 滕州市国信投资有限公司 1,200 9.2290%
5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 775.51 5.9643%
限合伙)
6 枣庄久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5.51 5.9643%
7 山东山科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2.51 3.8647%
8 孟永强 400 3.0763%
9 李杰煊 200 1.5382%
10 北京海聚助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3.88 1.4911%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职务
张后继 男 中国 山东省枣庄市 香港 董事长兼经理
王伟 男 中国 山东省枣庄市 无 董事
华夏 女 中国 山东省枣庄市 无 董事
于心慧 女 中国 山东省济南市 无 董事
王万兰 女 中国 山东省枣庄市 无 董事
曾向文 女 中国 海南省海口市 香港 董事
郭荣 男 中国 北京市 无 董事
除海吉雅外,张后继还担任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雅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恒海聚硕(枣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森洁琥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龙尚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达典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除海吉雅外,王伟还担任山东飞博赛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除海吉雅外,华夏还担任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枣庄市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枣庄市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除海吉雅外,于心慧还担任枣庄鑫金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除海吉雅外,王万兰还担任山东森洁琥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除海吉雅外,郭荣还担任东莞市博荣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希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为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润弘安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海聚助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无锡希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四、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创环保,证券代码:300056)7.40%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1,767,647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7,255,882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4,511,765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未来12个月内可能存在继续减少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725,588,257股的5.3749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274,40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8%,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4 年 3 月,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 01 执恢 23 号”
《执行裁定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