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瑞茂通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6 18:46:46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88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1.02%,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24,4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76.55%,占公司总股本的39.06%。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63.3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44,7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14%。
●上海豫辉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郑州瑞茂通在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目前郑州瑞茂通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74,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3.3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81
解质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持股数量(股) 554,443,265
持股比例(%) 51.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24,4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6.5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
计划。如有变动,郑州瑞茂通将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为限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售股 质押 始日 日 比例 比例 资金用途
东 (%) (%)
2024年 中原银行 用于补充
上海 否 22,900,000 否 否 12月26 2025年6 股份有限 25.65 2.11 郑州瑞茂
豫辉 日 月27日 公司郑州 通流动资
分行 金
合计 - 22,900,000 - - - - - 25.65 2.11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
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东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 (股)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称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郑
州
瑞 554,443,265 51.02 424,400,000 424,400,000 76.55 39.06 0 0 0 0
茂
通
上
海 89,285,714 8.22 66,200,000 89,100,000 99.79 8.20 0 0 0 0
豫
辉
万
永 31,250,000 2.88 31,250,000 31,250,000 100.00 2.88 0 0 0 0
兴
刘 13,392,857 1.23 0 0 0 0 0 0 0 0
轶
合 688,371,836 63.35 521,850,000 544,750,000 79.14 50.13 0 0 0 0
计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郑州瑞茂通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299,000,000股,占其持
股总数53.93%,占公司总股本的27.52%,对应的融资金额为1,267,046,000元;
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384,4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69.33%,占公
司总股本的35.38%,对应的融资金额为1,589,236,000元。
郑州瑞茂通质押股份全部是为其自身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借款提
供的增信担保,且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中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生
产经营,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授信提供的增信担保,有利于增强上市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上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分别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
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2、郑州瑞茂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