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24 18:48:5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利
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利扬芯片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预计金
占同类业 2024 年与关联 占同类业 2024 年预计金 额与实
关联交 关联人 2025 年预计交 务比例 人实际发生金额 务比例 额与实际发生 际发生
易类别 易金额 (%) (未经审计) (%) 金额差异 金额差
异较大
的原因
向关联 24.37 24.19
人租赁 郭汝福 4,437,175.08 (注 2) 4,404,297.60 (注 2) 44,575.00 不适用
房屋
向关联 深圳市
人销售 恒鸿电 1,500,000.00 0.37 1,051,159.59 0.23 448,840.41 不适用
产品 子有限 (注 3) (注 3)
公司
合计 - 5,937,175.08 - 5,455,457.19 - 493,415.41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且未经审计,2024 年实际发生金额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2、以公司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房屋租赁总额为分母计算占同类业务比例。
3、以公司 2024 年 1-9 月合并报告营业收入(含税)为分母计算占同类业务比例。
(二)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别: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4 年预计金额 2024 年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租赁 郭汝福 4,448,872.60 4,404,297.60 不适用
房屋
向关联人销售 深圳市恒鸿电子 1,500,000.00 1,051,159.59 不适用
产品 有限公司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且未经审计,2024 年实际发生金额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2.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和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
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预计 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948,872.60 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郭汝福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郭汝福,女,中国国籍,2004 年 5 月至今,任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财务
负责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承租的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的厂房、办公用房及宿舍由公司关联方
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建造,其享有该等房屋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东莞市
万兴汽配有限公司委托郭汝福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郭汝福为公司监事徐杰锋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
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
障。
(二)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年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41423019
法定代表人 瞿昊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 F
栋七层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批发与零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瞿昊 65.00%
股东构成 李嘉文 30.00%
王召成 5.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公开资料未披露上述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瞿昊持股 65.00%并担任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鸿电子”)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恒鸿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销售产品、提供测试/减薄/切割等技术服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有交易均将订立合同或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方式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客观,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赁房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位置 用途 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签署日期 是否
(平方米) (元/月) 生效
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 2025-1-1 至 尚待公司董事会
1 郭汝福 新丰东二路 2 号及周 厂房/宿舍 26,825.05 316,535.59 2029-12-31 审议通过后签署 否
利扬 边厂房、宿舍 并生效
芯片 东莞市冠鑫 东莞市万江街道新丰 2023-5-1 至
2 产业园管理 西三路 6 号厂房 2 楼 厂房 3,300.00 53,229.00 2026-4-14 2023-5-1 是
有限公司
注 1:因东莞市冠鑫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承租公司关联方郭汝福的房屋后转租给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注 2: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此前向关联方郭汝福租赁的厂房/宿舍相关租赁合同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新租赁合同,原相关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签署相
关合同确定,租金按月支付。根据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租金测算,预计本次交
易总租金(从 2025 年 1 月起计算)为人民币 19,817,184.90 元,其中 2025 年交
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4,437,175.08 元。
(二)销售商品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预计交易金额 是否签订合 是否
(元) 同 生效
1 深圳市恒鸿电子 关联销售 销售产品、提供测试/减 1,500,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薄/切割等技术服务
注: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瞿昊的控股公司;交易双方签署框架合同保障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