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3 19:24:10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甸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32人,代表股份103,124,86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6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8,487,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84,636,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02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8人,代表股份101,774,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0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7,137,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4人,代表股份84,636,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0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75,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9%;反对6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625,2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0%;反对65,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8%;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