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4-12-23 18:57:13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9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 15:00—2025 年 1 月 1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204 沪江材料 2025 年 1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蓝霞路 10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65)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9:00-9:45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蓝
霞路 10 号;邮编:211111;联系人:蒋洋;电话: 025-58097370-6033;
传真:025-5216664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