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4-12-21 18:04:28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系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7)260 号文批准,于 1998年 3月 4 日由原绵阳希望饲
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40,020,000.00 元。1998 年 3 月 11日和 9
月 15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公众股 36,000,000 股和向内部职工发行的内部职工股4,000,000 股,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0876。公司股票上市后,经
过 2000 年 5 月的转送股、2001 年 3 月的配股、2002 年 7 月、2002 年 10 月、2008 年 6 月、
2010 年 5 月的转送股,2006 年 8 月执行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11 年 10 月完成的
重大资产重组及 2014 年 7 月落实重大资产重组盈利补偿方案,2014 年 8 月的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6 月的转增、2017 年 1 月的发行股份并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216,015,009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月3日公开发行了 4,0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0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1月 3 日至 2026年 1 月 2日,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7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2 日,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 111,119,860 股。
根据公司 2019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完成了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840 万份
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股票期权行权增加股本 2,166,055 股。根据
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406,250 股。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 号)核准,公司向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两位特定股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147,918 股,各股东以
货币出资,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9月 18 日完成。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1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开发行 8,150 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15,000
万元,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 日,转股的
起止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
440,503股。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 5,306 股。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37.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327.5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9.5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
2022 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 440,503 股,因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股本
33,275,000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 168,750股。
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 5,306 股。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438,75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3年完成注销程序。
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1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750股,2023年完成注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37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789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完成了向 3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9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 7.98 元。
2023 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 5,306 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
877,500.00股,因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股本 7,890,000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 4,545,775,90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3,999,579.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4,511,776,322.00 股。
(二)公司行业情况
公司成立后经过多年的发展,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公司已相继在国内 30 个省、直辖
市、特别行政区、自治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海南、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内蒙古、西藏、广西、宁夏、天津、香港、福建)以及境外 14 个国家(包括:越南、柬埔寨、菲律宾、孟加拉、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新加坡、缅甸、老挝、尼泊尔、埃及、南非、印度、尼日利亚)以投资新设、收购兼并等方式拥有 644 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及 19家联营企业、7家合营企业,成为以饲料、养殖、屠宰为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团公司。
(三)公司地址、经营范围等
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0000709151981F;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 376号。
公司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与管理;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四)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饲料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猪料、禽料、鱼料等;猪产业主要产品包括种猪、商品猪;禽产业主要包括种禽、商品禽、禽屠宰等;食品主要包括畜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中央厨房等。
(五)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 月 26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会计
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营业周期均短于 12 个月;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需编制本位币财务报表以及折算为人民币的财务报表。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附注五、(四) 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 5%以上或金额在 1000
款 万元以上
本期核销的重要的应收账款 附注五、(四) 单项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的预付账款 附注五、(五)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金额占预付账款的 5%以上
或金额 1000万元以上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附注五、(六)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收款 5%以上或金额在
收款 1000万元以上
本期核销的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附注五、(六) 单项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附注五、(十三) 单项金额在在建工程项目中排名前 10的项目
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附注五、(二十六)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金额占应付账款的 5%以上
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附注五、(二十七)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金额占合同负债的 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