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59:21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8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山东省济南市海尔绿城中央广场 A1 栋写字楼整体出售给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管集团”),交易金额为 36,153.54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
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3 次(含本次),金额共计 29.29 亿元。累计发生的未经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 6,486 万元。
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可抗力,或协议双方终止履行交易相关责任、义务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信息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山东省济南市海尔绿城中央广场 A1 栋写字楼整体出售给建管集团,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金额为 36,153.54 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副董事长王昊、董事常志宏、梁占海、隋荣昌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超过 3,000 万元,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手方建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NWHG57C
成立时间:2018-12-24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龙鼎大道 0 号,海尔绿城中央广场A1 座 5-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海生
注册资本:699,052.86 万元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投资、经营、收费、养护、清障救援、设计、咨询、招标、试验、检测、科研等。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0.8406%,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1594%。
建管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935,735.20 14,978,229.64
负债总额 8,930,351.72 9,385,687.91
所有者权益总额 5,005,383.47 5,592,541.72
营业收入 187,237.56 148,544.62
净利润 -69,681.37 8,610.32
注: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为 XYZH/2024JNAA3B0198);截至 2024 年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建管集团与信息集团之间存在正常业务往来,向信息集团采购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及集成服务等。建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山东省济南市海尔绿城中央广场 A1 栋写字楼,涉及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车位及设备家具。
(1)房屋建筑物及车位
本次交易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共有 51 项,车位共计 190 项,位于山东省济南
市海尔绿城中央广场 A1 栋,2018 年 10 月自济南大丰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购入,
价格为 3.29 亿元,入账原值为 3.22 亿元,购置后立即投入使用,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已计提折旧 6.08 年。目前房屋室内水电设施齐全,均正常使用,
维护管理状况良好。
(2)房屋附属设施
本次交易涉及的房屋附属设施共有 5 项,包括单独入账的办公楼装修、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办公系统和天燃气管道等,购置使用于 2019 年,入账原值为
2,209.4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已计提折旧 5.58 年。维护管理状况
良好。
(3)设备、家具
本次交易涉及的设备、家具共 165 项,主要为办公家具、餐厅用具、打印机、电视机、乒乓球桌台、LED 显示屏等,购置于 2019-2021 年,入账原值为 204.71万元,使用状况良好。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交易标的对应实体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海尔绿城中央广场 A1 栋写字楼(含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车位及设备家
具)资产原值合计 3.46 亿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底,累计折旧 0.73 亿元,资产
净值为 2.74 亿元。
标的资产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项目 房产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办公楼 28,885.95 4,925.42 23,960.53
附属设施 2,209.40 611.50 1,597.91
地下车位 3,322.86 566.59 2,756.27
办公家具 204.71 178.16 26.54
小计 34,622.92 6,281.67 28,341.25
注:本表数据为原始数据将元换算为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得来,表中数据
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上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数据已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标的资产 2024 年 10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项目 房产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办公楼 28,885.95 5,707.24 23,178.71
附属设施 2,209.40 693.94 1,515.46
地下车位 3,322.86 656.52 2,666.33
办公家具 204.71 192.37 12.34
小计 34,622.92 7,250.07 27,372.84
注:本表数据为原始数据将元换算为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得来,表中数据
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上述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数据为基础,由山东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鲁瑞华评报字(2024)第 0590 号)资产评估
报告,交易标的在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评估价值为 36,153.54 万元。
(一)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二)评估方法
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法评估,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
(三)评估假设
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2、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外部环境假设:当地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5、资料真实性假设:对于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资产评估师假定其为可信并根据评估程序进行了必要的验证,但资产评估师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
6、假定产权持有人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产权持有人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评估参数及评估过程的确定
1、房屋建筑物市场法评估
市场法是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根据同一区域情况,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的若干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
委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价格进行修正,以此来确定委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适用公式为:
市场价值(含税)=可比实例价格(含税)×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期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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