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龙溪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20 16:54:35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LONGXI BEARING (GROUP) CO., LTD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 录
会 议须知...... 2
会 议 议 程...... 4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 5
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投资与证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会议正式召开前 1 天向会务人员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授权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龙溪股份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本次会议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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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5:0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碧湖总部 16 楼第二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晋辉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股份数,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高
管人员情况,介绍到会的来宾。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宣读并审议下列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股东及授权代表发言。
五、 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六、 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七、 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八、 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九、 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休会,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十二、 律师宣读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 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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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法作如下说明,请各位股东在投票时注意。
一、现场投票表决方法
(一)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现场投票设计票组和监票组,计票组和监票组各由监事或股东代表组成。
计票组负责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计算各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监票组负责核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对投票、计票过程的监督并宣布表决结果。
(四)现场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1、议案表决票由本公司统一印制并发放,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投票人在表决票所列“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只能选择一项,并在对应的“o”涂黑表示,否则无效;对于累积投票表决议案,投票人在议案表决票中所对应的候选人直接填写投票数,但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否则无效。
2、不使用本次大会发放的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
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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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会议资料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 号)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9 月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65,606,840.89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08,301,635.96 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 23,973,214.26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4.48%。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回报规划》,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