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视觉中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31:36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6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华夏视觉”)所欠宁波银行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 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视觉中国: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视觉中国: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最 审批的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可用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额度(万 对被担保方 金额(万 对被担保方 额度(万 是否关
负债率 元) 的担保余额 元) 的担保余额 元) 联担保
(万元) (万元)
视觉中 北京华夏视
国 觉科技集团 29.00% 10,000 - 5,000 5,000 5,000 否
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5层503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4,416.26万元,负债总额
68,230.0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951.10元,流动负债总额28,205.08万元,净资产
105,830.27万元,营业收入28,757.06万元,利润总额2,253.67万元,净利润1,932.80
万元,资产负债率50.76%;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71,421.56万元,负债
总额49,715.1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31.53元,流动负债总额49,180.65万元,净
资产121,706.42万元,营业收入37,333.19万元,利润总额4,372.95万元,净利润
3,993.96万元,资产负债率29.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担保期限: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总额为 35,164.56 万元(含 2024 年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30,000 万元,以往年度授权且尚未履约完毕的担保额度 5,164.56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3,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9%。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视觉中国000681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