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赛科希德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12:57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9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实际出席监事 4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监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同意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 3 名,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届满,需换届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7,258.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