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05:36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
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30 日和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届满,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海能实业 A 股普
通股股票。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38.80 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非交易过户至“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过户价格为21.51 元/股。
依据《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计算。锁定期
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2、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