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22:29:47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4-092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60,979,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25 日,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
撒旅业”)债权人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三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3 年 7 月 3 日,三亚中院决定
启动凯撒旅业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同日,临时管理人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分别与联合体产业投资人青岛环海湾
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湾文旅”)、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创基金”),牵头财务投资人鲁创基金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其后,公司与 10 位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并约定可“由财务投资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本次重整投资的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10 位财务投资人分别为①青岛吉瑞佳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吉瑞佳和”)、②杭州鸿泽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鸿泽隆”)、③青岛泓创文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泓创”)、④深圳市创利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利”)、⑤海南狮舞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狮舞”)、⑥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后指定投资主体为深圳市招平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招平”)、⑦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后指定投资主体为杭州浙粤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浙粤”)、⑧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后指定投资主体为中乾和(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发乾和”)、⑨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后指定投资主体为广州海纳共赢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海纳”)、⑩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指定投资主体为北京福石重喜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福石”)。
2023 年 10 月 28 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 年 12 月 8 日,三亚中院裁定批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
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凯撒旅业以 801,894,458 股为基数(假设库存股已完成注销程序),按照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约 801,894,458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截至股权
登记日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凯撒旅业的全体
股东)进行分配,其中 634,000,000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其余 167,894,458 股全部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上述重整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有条件受让凯撒旅业 634,000,000 股,合计 39.53% 的股权,其中,财务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有条件受让凯撒旅业360,979,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51%的股权(前述比例计算均假设库存股已完成注销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
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
803,000,258 股增加至 1,604,894,716 股(包含 1,105,800 股库存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4)。
2023 年 12 月 21 日,根据《重整计划》,公司管理人将转增股份过户至财务
投资人的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29),财务投资人取得股份及现有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取得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号
1 青岛吉瑞佳和 61,504,066 3.83%
2 杭州鸿泽隆 40,660,000 2.54%
3 青岛泓创 62,715,112 3.91%
4 深圳创利 30,314,720 1.89%
5 海南狮舞 35,297,871 2.20%
6 深圳招平 58,960,000 3.68%
7 杭州浙粤 8,305,600 0.52%
8 广发乾和 8,305,600 0.52%
9 广州海纳 24,916,943 1.55%
10 北京福石 30,000,000 1.87%
合计 360,979,912 22.51%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凯
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限售股解禁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股票取得日 承诺期限
类型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青岛吉瑞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佳和 放弃表 自取得上市公司因重整所转让股份之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决权 日起 12 个月,放弃所对应的表决权 21 日
杭州鸿泽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隆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青岛泓创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深圳创利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放弃表 自取得上市公司因重整所转让股份之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决权 日起 12 个月,放弃所对应的表决权 21 日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海南狮舞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放弃表 自取得上市公司因重整所转让股份之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决权 日起 12 个月,放弃所对应的表决权 21 日
深圳招平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杭州浙粤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广发乾和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广州海纳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放弃表 自取得上市公司因重整所转让股份之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决权 日起 12 个月,放弃所对应的表决权 21 日
北京福石 锁定期 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 2023年12 月 12 个月
承诺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1 日
2、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60,979,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0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 是否存在质押
冻结情况
1 青岛吉瑞佳和 61,504,066 61,50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