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4-12-19 21:08:31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⑴ 公司历史沿革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厚普清洁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由成
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
404,165,856.00元。
变更注册后公司最近一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6日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68641294J,法定代表人:王季文。
⑵ 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 6 栋 11 层 3 号,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
公司。
⑶ 公司的业务性质、经营范围和营业收入构成
① 业务性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具备大型能源工程 EPC 服务能力。产品覆盖
天然气开采领域、天然气车用/船用装备领域、氢能制储/加注装备领域以及航空零部件领域。
② 经营范围
压缩、液化天然气、氢气的车用、船用、工业及民用加气站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设计、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技术服务;船舶及船舶工程设计、咨询(凭资质证书经营);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生产(凭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⑷ 第一大股东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名称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王季文先生。
⑸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4年 4 月 17日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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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从公司目前获知的信息,综合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因素,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对公司未来 12 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和报告货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5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款项 5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5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 1000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应付账 500 万元以上
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超过 15%或利润总
额占公司合并归母净利润 15%以上的子公司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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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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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① 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②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③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④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⑤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⑥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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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所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实际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本位币记账;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期末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