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19:15:36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4-11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165,863,31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4%)已全部过户登记完成。
2、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7.54%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7.32%的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3、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公司将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服持有公司 165,863,31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1.64%)被北京
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
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上述股份已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完成竞拍(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
统查询获悉,2024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涉
及股份数为 165,863,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64%)。
一、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部分登记过户前后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权益 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持有股 持有股 占总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 变动 数量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
时间 数 本比例 数 本比
方式 (股) 比例 (股) (股)
例
2024 年 12 59,652,3 4.19%
启迪科技服务有 月 16 日 司法 14 166,36 11.67% 500,00 0.04%
限公司 2024 年 12 拍卖 106,211, 7.45% 3,314 0
月 17 日 000
珠海启迪投资有 无 无 0 0 82,818 5.81% 82,818 5.81%
限公司 ,938 ,938
珠海启迪绿源投 无 无 0 0 24,189 1.70% 24,189 1.70%
资有限公司 ,197 ,197
合计 165,863, 11.64% 273,37 19.18% 107,50 7.54%
314 1,449 8,135
二、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一)认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律依据
1、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 50%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条规定:“(四)控股股东:指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前三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13,999,443 8%
2 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07,508,135 7.54%
3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04,338,553 7.3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273,371,4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18%,启迪科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8%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7.54%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7.32%的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以及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且公司持股结构分散。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第三大股东之间签署一致行动或者表决权委托等关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权相关的协议、承诺、约定的通知,因此:
1、公司不存在持股 50%以上的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
2、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持有和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决定性影响的情形。
3、公司单一股东无法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由控股股东启迪科服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受让人减持需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
2、本次过户登记之后,启迪科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从 166,363,314 股变更为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1.67%变更为 0.04%。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由 273,371,449 股变更为 107,508,1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9.18%变更为 7.54%。公
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
截至目前,启迪科服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形成了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稳定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已按照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登结算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