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19:01:34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4-063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大
数据”)因自身经营业务需要,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广州
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烽云”)发生日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400 万元。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先生自 2024 年11 月 1 日起兼任广州烽云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广州烽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
陈刚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拟签订 2024 年 11 月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计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 广州烽云 IDC 机柜 参照市场价格 4,400.00 144.70
提供服务 相关服务 公允定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61 号 3201 房自编 09 单元(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冯树彬
注册资本:22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0992520J
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服务评估;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云计算设备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企业管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冯树彬持有广州烽云 57%的股权,为广州烽云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35,689.55 万元,净资产
11,188.79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7,469.43 万元,净利润 1,215.53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先生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
起兼任广州烽云副总经理,因此广州烽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烽云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发生交易往来是基于福能大数据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主要交易内容为 IDC 机柜相关服务。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福能大数据基于日常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
为,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及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能大数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