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17:15:30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67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股东陈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
向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获悉,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与股东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与股东董树林
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签署了《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陈建波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3,646,804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5.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59)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
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
33,646,8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8,084,6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
东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合计持有公司33,646,80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董树林 37,599,090 6.55% 18,799,545 3.27%
张国祥 16,479,491 2.87% 8,239,745 1.43%
张秋凤 13,215,026 2.30% 6,607,513 1.15%
合计 67,293,607 11.72% 33,646,803 5.86%
陈建波 27,656,098 4.81% 61,302,902 10.67%
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 26,781,707 4.66% 26,781,707 4.66%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4,437,805 9.48% 88,084,609 15.34%
注: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为流通股,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