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红四方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9 16:14:48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395
2024 年 12 月
目 录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5
议案 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26
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7
议案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 ......32
议案 5:关于预计 2025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3
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7
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四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会议,建议股东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按规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3 点 30 分正式开始,要
求发言的股东应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简明扼要。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二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住宿,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3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 A 座七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1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
5 关于预计 2025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四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完成,募集资金均已到账,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发生变动,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并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容
诚验字[2024]610Z0007 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
册资本由 150,000,000 元变更为 200,000,0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50,000,000
股变更为 200,000,000 股。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谷物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谷物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农副产品销售;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总经理”统一修改为“经理”,“副总经理”统一修改为“副经理”,“总会
计师”统一修改为“财务负责人”,另有较多条款因依据出处增加或删除,造成
条款表述以及顺序、序号等作出相应调整,其修改不涉及实质变动,故该部分修
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标题: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标题: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职工、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弘扬企业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注册日期】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2024年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