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天和磁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8 19:01:25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和磁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65号文同意注册。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607.00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T 日)
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互 联 网 交 易 平 台
(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 13.14 元/股(不含 13.14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3.14 元
/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 2,000 万股(不含 2,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3.14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2,0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
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0:15:05:655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2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 9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33,07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13,133,290 万股的 1.0132%。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3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12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 12.3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1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4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2.3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 12.30 元/股,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
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 “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12.5700 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处
于“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磁性材料”行业。截止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0.21 倍。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
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2023 年扣非 2023 年扣 T-3 日股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
证券 证券 前 EPS(元/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市盈率(扣 态市盈率
代码 简称 股) (元/股) (元/股) 非前)(倍) (扣非后)
(倍)
300748.SZ 金力永磁 0.4190 0.3668 19.44 46.39 53.00
300224.SZ 正海磁材 0.5342 0.4593 12.44 23.29 27.08
600366.SH 宁波韵升 -0.2069 -0.1833 7.62 - -
000970.SZ 中科三环 0.2265 0.1802 10.74 47.43 59.59
000795.SZ 英洛华 0.0765 0.1107 10.48 137.02 94.66
688077.SH 大地熊 -0.3739 -0.4712 22.89 - -
301141.SZ 中科磁业 0.3881 0.3094 39.38 101.48 127.27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 - - - 39.04 46.56
及异常值)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T-3 日)。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总股本。
注 3:英洛华、中科磁业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因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故作为极值剔除;宁波韵升、大地熊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为负值,因此未纳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2.3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0.1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56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7,002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2,480,42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148.28 倍。
(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81,81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2.30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81,266.10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12.30 元/股和 6,607.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81,266.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32.1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033.96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