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18 18:00:30
证券代码: 300182 证券简称: 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周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沙河会
议室。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 √
进行第三次回购注销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
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董秘办,邮编:10221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朱格
联系电话:010-617330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电子邮箱:zhuge@jetsen.cn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东名称 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82;
投票简称:捷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 √
进行第三次回购注销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
反对 2
弃权 3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