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公告时间:2024-12-17 17:06:4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发行人的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注册资本 53,840.07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江
成立日期 1988-05-17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644.SH
股票简称 乐山电力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
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
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酒
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有电力的生产和供应、天然气的采购和供应、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综合能源新兴业务、宾馆业务等五大业务。
电力业务拥有水力发电站和独立的电力网络,主要通过自发电力销售和外部购电进行供电销售,公司电网供电区域主要分布在乐山市和眉山市的部分区县;天然气业务通过外部购气和安装服务参与经营,天然气气源采购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燃气分公司,公司供气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和五通桥区;自来水业务通过生产自来水并直接向用户销售及提供安装服务,供水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和沙湾区。宾馆业务指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金海棠大酒店开展,酒店位于乐山市城区。酒店经营业务非发行人核心业务,其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报告期内收入规模总体稳定。
2024 年 1-9 月,公司售电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 11.63%,售气量在乐山市
范围内占比 9.23%。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资产总额 425,766.49 413,891.32 406,647.71 399,915.54
负债总额 212,524.57 208,686.85 204,103.65 205,813.84
股东权益 213,241.93 205,204.47 202,544.05 194,101.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88,883.86 181,698.64 179,044.11 171,985.98
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32,339.03 298,558.91 287,249.19 257,114.80
营业总成本 225,812.31 297,820.40 283,348.71 245,553.42
营业利润 8,389.86 3,919.75 11,484.50 14,049.13
利润总额 8,703.40 4,416.28 11,705.60 14,254.44
净利润 7,309.12 2,590.36 8,596.96 12,18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856.88 2,429.87 7,058.13 11,761.36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6,043.41 1,293.03 1,205.60 10,756.16
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399.84 21,922.97 13,620.24 47,657.24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8,329.66 -9,536.06 -19,447.25 -30,998.02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065.57 3,560.27 -3,380.86 -20,009.09
金流量净额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63 0.58 0.40 0.36
速动比率(倍) 0.53 0.50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15% 53.00% 51.84% 54.2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92% 50.42% 50.19% 51.4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34 23.62 26.93 30.73
存货周转率(次) 37.82 57.02 48.30 34.5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5 0.73 0.71 0.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856.88 2,429.87 7,058.13 11,76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6,043.41 1,293.03 1,205.60 10,756.16
东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32‰ 0.83‰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8 2.42 4.40 4.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5 0.41 0.25 0.89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30 -0.17 -0.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51 3.37 3.33 3.19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末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账面价值-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期末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净利润-当期少数股东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当期研发费用/当期营业收入
利息保障倍数=(当期净利润+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利息费用)/当期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数
归属于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