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6 20:46:46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姜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姜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姜晨先生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
姜晨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姜晨先生,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对外贸
易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姜晨先生曾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高级经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经济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现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风控法务部副总经理,攀枝花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永福汇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永福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监事,福建众帆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百帆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009%的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姜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