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5 20:56:39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珠城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珠城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珠城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076,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10%),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已于2023 年12月 26 日上市流通。珠城资管计划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76,70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0%,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10%)。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减持主体的名称:珠城资管计划
2. 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城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76,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拟减持原因:员工资金需求
2. 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中 717,804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
得,358,902 股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3. 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减持不超过 1,076,706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0%,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10%);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注销已回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珠城资管计划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了股份限售期的承诺:“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资产管理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城资管计划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珠城资管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珠城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
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