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20:14:39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4-036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9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05 人;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17 人,上述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权益分派调整后):138.9953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109.463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首个
归属期归属数量 29.5323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8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票。
归属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3.83 元/股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 2024 年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9953 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前):9.20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首
激励对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次授予日公司总
(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8 192.00 87.59% 0.96%
人)
预留 27.20 12.41% 0.14%
合计 219.20 100.00% 1.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
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不低于 1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不低于 2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不低于 4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率不低于 2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率不低于 4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45%。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任何一个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无锡贝斯特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