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筑: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7:51:34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
入并结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1,768,649.88 元(含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约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的 5.77%,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5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10 月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00,000.00 股,发行价为16.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1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33,178,867.91 元,余额为人民币 562,981,132.09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427,358.5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50,553,773.59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该次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76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的上级单位)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的上级单位)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
完毕,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办理了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
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账户。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与海通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承接原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变更为保定市城市展示中心项目、九派乡村振兴科技转换中心项目。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目前实际 待支付尾
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资总额 使用金额 款、质保金 备注
总额
1 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
中心建设项目 18,219.85 2,694.10 2,694.10 已终止
2 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7,540.04 2,368.81 2,368.81 已终止
3 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研
发项目 11,269.03 - - 已终止
4 2017 年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26.45 18,026.45 18,069.72 完成
5 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 9,500.00 9,500.00 8,424.93 578.01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6 重庆市规划展览馆迁建项目 6,200.00 6,200.00 6,308.44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7 洋浦展示馆项目 2,900.00 2,900.00 2,668.19 19.18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8 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 2,500.00 0 0 已终止
9 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 4,000.00 0 0 已终止
10 2020 年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9,620.90 9,620.90 9,620.90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11 保定市城市展示中心项目 2,700.00 2,700.00 2,001.99 496.37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12 九派乡村振兴科技转换中心项
目 5,800.00 5,800.00 3,803.46 1,615.13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合计 98,276.27 59,810.26 55,960.54 2,708.69
注: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重庆市规划展 览馆迁建项目、洋浦展示馆项目,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 目。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将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变更为保定市城市展示中心项目、九派乡 村振兴科技转换中心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 31050175410000000425 活期存款 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70150122000099024 活期存款 15,063,928.4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121911356310501 活期存款 16,668,539.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8110201012200793984 活期存款 36,182.29
合计 —— —— 31,768,649.88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 人民币55,960.5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76.86万元,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55,055.3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082.02万元,系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收益金额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176.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约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5.77%。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
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