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永杉锂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2 18:08:47
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9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
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180,000 股,回购价格为 9.32 元/股。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 3,09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9.32 元/股。2024 年 6 月 27 日,上述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注销。
据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518,650,649 股减少至 515,380,649 股,公司注册资 本
由 518,650,649 元减少至 515,380,649 元。公司章程对应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 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8,650,649.00 元。 515,380,649.00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518,650,649.00 股,均为普通股。 515,380,649.0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