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时间:2024-12-11 20:32:50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ANYU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 60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致投资者的声明
蓝宇股份是一家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数码喷印墨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对数码喷印墨水大力支持和公司坚持创新发展下,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公司始终坚持通过持续技术研发及工艺创新,降低客户对进口墨水的依赖度及采购成本,促进传统纺织印染行业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方向转型。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公司生产的数码喷印墨水作为数码喷印技术中的关键耗材,与数码喷头、系统板卡等核心部件以及其他配件产品配套应用于数码喷印设备中,联合推动了全球工业数字化喷印产业的升级发展,加快了数码喷印技术对各行业传统印刷技术的升级替代,促进了传统印刷行业的节能减排和数字化转型,实现了印刷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技术研发和产品规模化生产,降低数码喷印技术的使用成本和使用门槛,继而提高数码喷印技术的市场渗透率,促进传统印刷和印染市场的转型升级。公司上市后将践行社会责任理念,不断提升业绩规模,为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创造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健全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有利于推动企业长期价值提升。同时,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让全体投资者能够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分为“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两个子项。“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有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解决公司的产能瓶颈对公司发展
的制约,以满足数码印花墨水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是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巩固、提升和发展。“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增加公司运营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匹配,并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实现,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也将进一步提升主要产品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成为国际一流的数码印花墨水制造商发展战略的实现。同时有助于完善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并为公司研发新的技术和工艺创造有利条件,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提供有利支持。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发挥募集资金最大效益,提升投资者回报。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是一家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发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业绩呈现较快增长趋势,2021 年至 2024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235.89 万元、31,327.24 万元、38,362.37 万元和 23,571.53
万元,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18.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5,726.74 万元、7,615.48 万元、8,729.84 万元和 5,479.34 万元,
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23.47%,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实现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在数码喷印墨水行业持续增长背景下,公司依托在数码喷印墨水领域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降低数码喷印墨水成本、推进纺织印染产业绿色转型为目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及品牌形象,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客户服务为基础、技术创新为动力、资本市场为助推器的原则,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在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所带来的发展契机下,公司将通过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确立在数码喷印墨水行业的领先地位。此外,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上市后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将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振荣)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3.95 元/股
发行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8,0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目 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 1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1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1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2
发行概况 ...... 4
声明及承诺 ...... 5
目 录...... 6
第一节 释 义 ...... 11
一、各方主体...... 11
二、专业术语...... 13
三、其他简称...... 14
四、其他说明事项...... 15
第二节 概 览 ...... 16
一、重大事项提示...... 16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9
三、本次发行概况...... 1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1
五、公司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情况...... 25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6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7
八、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 28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28
十、募集资金用途...... 28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3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35
三、其他风险...... 3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8
一、公司基本情况...... 38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38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41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57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57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58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59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61
九、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66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性...... 66
十一、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66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81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86
十四、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
其作出的重要承诺...... 87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
关系...... 87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性...... 87
十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
况...... 88
十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和对外投资情况...... 90
十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
酬情况...... 91
二十、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93
二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8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