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8:32:11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国际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相关事项无异议。
2024 年 12 月 11 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总部位
于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
源中心 A 座 801。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967.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共有合伙人 4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93 人,其中 3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4.业务信息
尤尼泰振青经审计的年度收入总额为 11551.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779.1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23.10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尤尼泰振青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5.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正武、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6.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
纪律处分 4 次。
7.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8.审计收费
本公司拟就2024年度外部审计相关服务向尤尼泰振青事务所支付人民币9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尤尼泰振青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亚泰国际事务所,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尤尼泰振青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尤尼泰振青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尤尼泰振青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