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8:25:52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8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后,港迪智能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12.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762.99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49.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根据《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原计划募集 调整后募集 实施主体
金额 资金投入额 资金投入额
1 港迪技术生产制 19,287.81 19,287.81 15,495.74 武汉港迪技术
造基地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 港迪技术研发中 15,540.79 15,540.79 9,855.36 武汉港迪技术
心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10,638.76 10,638.76 7,000.00 武汉港迪智能
港迪智能研发中 技术有限公司
3 心建设项目
1,485.83 1,485.83 643.87 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4 全国销服运营中 8,650.68 8,650.68 7,054.52 武汉港迪技术
心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5,000.00 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5,603.87 65,603.87 45,049.49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对实施主体港迪智能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港迪智能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
营地 地II区(七期)B栋-3栋单元19层03室
主营业务及在公司业 港迪智能从事智能操控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业务是发行人
务板块中定位 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港迪技术持有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总资产 33,732.43 29,242.68
净资产 13,435.02 11,507.88
营业收入 18,469.40 26,685.35
净利润 1,927.14 2,027.29
注: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港迪智能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发展。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增资方式向港迪智能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港迪智能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港迪智能与保荐人、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港迪智能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港迪智能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港迪智能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港迪智能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