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8:03:49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4-057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推动企业提升审计质量,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最终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自2019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至2021年为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2024年拟为公司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丁慧春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冷联刚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和证
券交易场所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为:淦涛涛先生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因思
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
函,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因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
项目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冷联刚先生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因思美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15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
万元,年报审计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1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审计机构公开招标的选聘文件、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等进行审查,监督选聘过程,对选聘结果进行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查意见;
4.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