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四创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6:55:36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 2024-048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八届六次董事会、八届五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2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
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9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兵,201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本期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53 万元、20 万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和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53 万元,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