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5年预计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6:35:54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8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及 2025 年预计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续签框架协议情况:
由于本公司与复星国际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租赁框架协议》(包括
涉及房屋承租、出租业务的协议各 1 份)及《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期限
均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即将到期,根据业务开展需要,
2024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与复星国际续签框架协议(即《租赁框架协议》及
《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下同),协议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关系:
由于复星国际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国际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续签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签框架协议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导致该等框架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集团的独立性。
●2024 年 1 至 10 月,本集团与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注1(即联交所《上
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连方)、与复星国际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即上证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方)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4 年 1 至 10 月
2024 年 实际发生金额
交易类别 预计上限 (未经审计)
金额 与复星国际 其中:与复星国际
及/或其联系人注 1 及/或其控股子公
(即关连方) 司(即关联方)
向关联/连方销售原材料或商品 3,000 2,018 2,005
向关联/连方采购原材料或商品 3,000 1,392 1,352
向关联/连方提供劳务 7,000 2,467 1,635
接受关联/连方劳务 8,000 3,495 3,266
向关联/连方出租房屋及提供物业服务 1,000 147 147
承租关联/连方房屋及接受物业服务 8,000 3,470 3,470
2024 年 2024 年 1 至 10 月
预计上限 实际金额
金额 (未经审计)
本集团存置于复星财务公司存款的日最 200,000 189,986
高额注 2
复星财务公司授出信用额度并由本集团 200,000 178,980
使用的日最高额注 2
注 1: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联系人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 30%受控实体及复星国际(直接或间接)持股 10%或以上(不包括通过复星医药或其控股子公司持股的部分)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连方。
注 2: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度本集团于复星财务公司存款的日最高额、使用信用额度的日最高额已经
本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次续签框架协议概述
本公司与复星国际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租赁框架协议》(包括涉及
房屋承租、出租业务的协议各 1 份)及《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期限均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即将到期。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
司与复星国际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签订新框架协议,协议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本集团与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于新框架协
议项下拟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类别及金额上限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类别 2025 年预计
上限金额
向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销售原材料或商品 3,500
向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采购原材料或商品 3,000
向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提供劳务 7,000
接受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劳务 7,000
向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出租房屋及提供物业服务 1,000
承租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房屋及接受物业服务 8,000
由于复星国际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国际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续签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续签框架协议经第九届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陈启宇先生、徐晓亮先生、潘东辉先生及陈玉卿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5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次续签框架协议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复星国际是一家创新驱动的全球家庭消费产业集团,深耕健康、快乐、富足、智造四大板块,为全球家庭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复星国际的注册地为中国香港,董事长为郭广昌先生。复星国际于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656),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为 8,182,755,624 股。
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口径、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复星国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80,838,75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2,493,679 万元;2023 年,复星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9,820,03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137,910 万元。
根据复星国际已公布的 2024 年中期业绩(合并口径、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复星国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2,188,8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2,484,997 元;2024 年 1 至 6 月,
复星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783,84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72,012 万元。
三、新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框架协议》
1、协议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合同受约束方:
(1)复星医药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2)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
3、主要交易:房屋出租及相关物业服务
4、定价依据:
(1)应基于相关出租方及承租方各自的利益;
(2)应参照现行市场条件,以向第三方承租/出租的其他类似或可比房屋及/或商业物业的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与房屋租赁相关的其他杂费)的费率为基础;
(3)如并无上文所述类似或可比房屋作为参照基础,则应参照同一地区内其他同等级别的房屋及/或商业物业的租金、市场租金比率及物业管理费。
5、年度上限:
受限于法律法规、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规定,于本框架协议期限内的相关财政年度(或相关期间),就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交易,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适用)所制定、审议的交易金额年度上限执行。
(二)新《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1、协议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合同受约束方:
(1)复星医药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2)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
3、主要交易:
(1)由本集团提供的产品主要包括:医药、诊断、医疗器械等医用产品。
(2)由本集团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① 医疗服务;
② 健康检查及健康风险评估等体检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③ 诊断检测服务;
④ 医药行业咨询服务。
(3)由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的产品主要包括:
① 定制产品,如食品及饮品、礼品和软件等;
② 其他产品,如日用品、食品及饮品、文化及创意产品等。
(4)由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① 会务服务及 IT 技术支持服务;
② 保险服务及保险经纪服务;
③ 培训服务;
④ 商旅服务;
⑤ 业务拓展等咨询服务;
⑥ 基金募集及管理等咨询服务;
⑦ 物流及货运代理服务;
⑧ 经纪服务、投资银行服务等证券及金融服务。
4、定价依据:
(1)由本集团提供的医药、诊断、医疗器械等医用产品,其定价应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主要参考:
① 相关产品的性质、规格及数量;
② 当地法定定价机构核定的价格;
③ 产品(或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