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6:28:3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6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1: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
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物担保。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0.6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26.72 亿元;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5.65 亿元,以上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过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