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20:48:10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121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王华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