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20:21:41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号召,深化与当地政府零碳园区创建的战略合作,推进公司智慧能源业务的发展,探索智能微网建设路径,进一步促进公司降本增效和产品零碳赋值的实现,华民股份下属公司大理鸿宇智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鸿宇”)拟投资建设“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大理鸿宇拟就前述投资事项与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相关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管委会
2、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
4、关联关系: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为政府性质行政主体,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2、实施主体:大理鸿宇智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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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
4、项目建设内容:利用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厂内现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5、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8,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大理鸿宇智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2、建设选址: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厂区内。
3、项目内容:利用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厂内现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分布发电、自发自用的形式,本期工程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电网设施。
4、建设期限:项目取得合法性手续后 3 个月内开工,12 个月内竣工投产。
5、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约 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6、权利义务
(1)甲方权责
①甲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范围内,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投资环境相关资料。
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批文及相关许可证。
(2)乙方权责
①乙方确保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产业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②乙方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坚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三同时”原则,确保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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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乙方确保项目建成后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足额缴税,配合甲方做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产值、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等指标统计入库工作。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含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8、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在积极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高效 N 型硅片专业制造商的同时,致力于通过人工智能、虚拟电厂、能碳管理等创新技术,融合智慧调控,实现新型电力体系建设领域的应用,助力新能源高效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为园区级、地区级智能微电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此,公司与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达成了零碳园区创建智慧新能源的战略合作。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数字能源、智慧能源的战略方向,是公司推进新型电力系统业务发展,打造厂区级、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和零碳园区标杆的战略落地,有利于公司实现优势资源互补和降本增效,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布局和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电价下调、发电量及消纳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精细化管理等措施,及时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总额等经济指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如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将对投产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