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红四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7:40:14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4-00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屈晓明先生、周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完成,募集资金均已到账,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发生变动,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 18,750.86 万元(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本次置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整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对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具有实际的控制权,能够对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
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对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红四方”)、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劲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限额借款,其中吉林红四方、红色劲典限额借款额度均为 35,000 万元,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对红四方销售银行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的担保。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销售”)的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有必要为红四方销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红四方销售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关联董事屈晓明先生、周攀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30 万元,其
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