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6:59:18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4-
05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内燃机冷却系统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领域。公司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中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行业标准的主导制订单位。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38,400.1 万元,同比增长 3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59.3 万元,同比增长66.4%;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8.9万元,同比增长93.5%。
2024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坚定信心,迎接市场挑战,聚焦主营业务。未来公司将紧紧围绕“主动识变、敢于破局”的工作主题,持续优化电控离合器总成、硅油离合器总成等系列产品,并快速推广新能源产品,全力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成产品研发、质量提升、品牌提升、内部管理提升等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全力推动公司 2025 年目标任务的实现,奋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实施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累计募资 4.74 亿元。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5
次,合计分红金额约为 3.03 亿元人民币。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当年度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分别占公司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45.01%、43.08%、49.08%、149.21%、98.70%。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公司将继续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全面统筹,保证未来经营的稳健发展,实现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股东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聚焦新质生产力,加强新能源产品研发
2024 年 9 月,公司通过竞拍取得 63,14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拟布局建设
“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中心及智慧数字工厂项目”。新地块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场所同处于宁波北仑,能够为业务拓展提供充足发展空间,与现有生产经营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自主创新方面,公司将大力实施新能源业务拓展计划,抢抓窗口期,以“国内一流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抓住先发优势,不断加大资源投入开发新产品。公司进一步健全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创新动能,有序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目标相绑定,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助力公司更好地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同时,以企业研究院为主阵地,公司联合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及院士科创中心研发团队,围绕客户需求,确定卡脖子的技术、零部件、制造工艺、验证能力等,加快核心关键技术突破。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同时提高公告的可读性、直观性,将公司营运情况、财务状况结合,全面呈现给投资者,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自上市以来,着力提升投资者沟通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及线上调研、“上证 e 互动”、投资者关系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与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提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数字化等高效便捷的方式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高效组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交流会等,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规范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24 年 4 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落实独立董事
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9 项治理制度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始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持续铸牢敬畏意识、合规意识。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